一、目的:规范血浆硫酸鱼精蛋白副凝固时间(3P)试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血浆硫酸鱼精蛋白副凝固时间(3P)试验。
三、相关性文件: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
四、实验原理:凝集法。
五、试剂:1%硫酸鱼精蛋白溶液,4℃保存;抗凝剂用0.129mol/L枸橼酸钠。
六、样本要求:一般从肘静脉采血,用抗凝剂0.129mol/L枸橼酸钠,抗凝剂与血液比例严格按1:9。标本血浆在20℃保存4小时,如果正采用肝素治疗,标本保存2小时。
七、操作步骤:
1、加0.5ml贫含血小板的枸橼酸钠抗凝血浆于一支小试管内。
2、置37℃水浴3分钟。
3、加1%硫酸鱼精蛋白溶液0.05ml于清晰的血浆中,轻轻混匀,置37℃水浴15分钟,后立即观察结果。
4、结果判断:
阴性:无不溶解物产生,呈清晰透明或微混浊。
弱阳性:细颗粒沉淀,须用放大镜才能见到,是阳性的最早表现。
阳性:易看到的粗颗粒沉淀。
强阳性:可见纤维蛋白丝,纤维蛋白网或胶冻形成。
5、检验结果由上海新和中文操作系统打印检验报告。
八、参考范围:正常人为阴性。
九、注意事项;
1、采血过程要顺利,抗凝要充分,标本不能放冰箱,贫血严重时可适增加抗凝剂量,否则会致假阳性。
2、草酸盐、肝素、EDTA都不能用作本试验的抗凝剂。
3、结果观察要及时,冷却后出现的沉淀不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