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李金明
随着当代物理学、化学、免疫学和分子生物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疾病的精确诊断正越来越依赖于实验室和影像学技术。然而从医院检验科出具的化验单也正让人越来越看不懂,不光是患者感到迷惑,就是临床医生,也常常不明其义,或得到错误结论,或对检验科工作发出不适当的抱怨。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就需要检验科积极地与医学全在线临床进行“对话”,这种“对话”主要应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每开展一个新的临床检验项目前,检验科应该将其临床应用价值、应用的局限性、如何正确采集检验标本等,要预先告知相关的临床医生和护士。因为是否采用某一检验项目,要由医生根据患者的情况做出决定,而如果医生不了解详情,就很可能做出错误选择。比如,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检测,如果没有预先的知识,医生就容易有较多的错误理解,会不管患者是已知的还是未知的乙肝病毒感染者,一概开一个HBVDNA定量检验单,孰知HBVDNA定量检测针对的应该是已知的HBV感染者,当其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时才可以应用,以动态监测其治疗效果。因此,当面对一个未知是何种肝炎病毒感染的病人时,进行定性测定即可,以确定病人是否为乙肝病毒感染。
此外,定性和定量测定的结果报告模式也不一样,定性测定报告是“阴性”或“阳性”,定量测定则报告“量”的多少,不能报“阴” 或“阳”性,因为像诸如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等感染,目前尚无办法将其从体内去除,所谓的抗病毒治疗,只是将病毒的量控制在一定程度而已,所以不可能出现阴性,有时用特定的方法检测不到,只不过是病人体内病毒的含量低于检验下限所致。如果检验科不跟临床明确这一点,就会导致临床医生向患者错误的解释检验结果,并致患者对检验结果不当的抱怨。
再有,如果临床医生对HBVDNA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了解,则可能将结果的正常波动,作为实验室检验结果不准的依据。如目前国内常用的检测HBVDNA的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PCR)方法,在一个指数数量级内波动都是正常的。如果不知道这一点,通常医生难免会将一个患者的三次HBVDNAPCR检验结果如2.5´106拷贝/ml、5.3 ´106拷贝/ml、6.5´106拷贝/ml,看成是三个有明显差异的结果。
临床标本的采集,通常是由护士或临床医生来实施,检验科以前很少关注,而只管检测,但常会发生临床标本因采集方法不正确而得到错误的结果。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检验科有责任也必须将特定标本的正确采集方法,以标准操作程序或流程图的方式,详细的传达给相关标本采集人员。
第二个很重要的对话就是,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有明显异常或通常不太可能出现的结果时,检验人员应积极询问相关科室医生或患者本人,了解具体情况再得出正确判断。如同样是在HBVDNA和乙肝“两对半”的检测中,如果出现HBeAg阳性的标本,HBVDNA为阴性,这一般是不可能的,HBeAg阳性的标本,HBVDNA即应为阳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经常碰到前者阳性后者为阴性的情况,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首先要看HBVDNA检测的经果是否为假阴性和HBeAg的结果是否为假阳性,如果初步判断两者均明确无误,这时候“对话”就很重要了,就要去了解患者是否为正在使用抗病毒药物的已知HBV感染者。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抗病毒药物对HBV复制的抑制作用,可使血循环中病毒含量迅速下降至特定方法的检测下限之下,但HBeAg仍可处于一定水平,此时即可出现这种特殊情况。如果患者以前就是HBV感染者,同时又没有使用任何药物治疗,则要考虑HBVDNAPCR测定的假阴性。这种假阴性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个:一是标本中含较高浓度的PCR抑制物,而标本处理中又没能将其有效去除;二是有可能HBV核酸序列相关区域发生了突变,相应试剂盒的探针结合不上。前种情况,可以采用核酸纯化方法加以避免,后一种则使用另一种扩增HBV不同区域的试剂盒再检测一次即可。
总之,在检验医学日新月异的今天,检验医师与临床医师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已成为必须。
摘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