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品行;
3、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上岗证;
4、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参加规范化培训至少2年以上;
5、30岁及以下;
6、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工作;
8、非广东户籍报考人员,须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护理岗位放宽到大专学历);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录用、执业的人员,不得报考。
注:有关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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