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关于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充实市优抚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做好我市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服务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临床医疗岗位4名;护理岗位2名;健康教育岗位1名;行政管理岗位1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岗位条件
1、临床医疗岗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备医师执业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且具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两年及以上。
2、护理岗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护士执业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且具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两年及以上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3、行政管理岗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相应执业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且具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两年及以上。
4、健康教育岗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相应执业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且具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两年及以上。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民政局和优抚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民政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8月17日。
2、报名地点:市优抚医院政工科(宜昌开发区厦门路2号),联系电话:0717-6330448。
3、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相关证件,《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市民政局和市优抚医院指派专人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报名。报名结束后,考生在笔试前一天凭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339室)交考试报名费100元,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