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专业 |
科 目 |
临床医学 |
内科学40%、诊断学基础30%、外科学30% |
麻醉专业 |
临床麻醉学40%、诊断学基础30%、药理学30% |
医学影像 |
放射诊断学40%、诊断学基础30%、超声诊断学30% |
预防医学 |
流行病学(含传管)40%、卫生学30%、卫生统计学30% |
医学检验 |
临床血液学检验40%、临床微生物检验30%、临床化学检验30% |
护理专业 |
护理学基础40%、内科护理学30%、外科护理学30% |
病理学 |
基础病理学40%、诊断学基础30%、外科临床病理学30% |
康复医学 |
针灸推拿学40%、中医诊断学基础30%、康复评定30% |
2、研究生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
3、所有人员考试成绩达60分为考试合格。合格人数超过岗位目标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通[2001]66号)文件精神,聘用的人员在三年内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将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10
大丰市卫生局联系电话:0515-83288285
本公告由大丰市人社局、大丰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 丰 市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