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稳妥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充实我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由区卫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3人)。现将具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慢病站。
(二)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淡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秋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田中心卫生院、新圩中心卫生院、镇隆中心卫生院、永湖中心卫生院、良井中心卫生院、平潭中心卫生院。
二、招聘职位与人数
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职位12个(详见二次招聘职位表1),镇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职位61个(详见二次招聘职位表2)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卫生事业,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学历;
(三)符合《2012年惠阳区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二)》规定的条件;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五)无违纪违法记录;
(六)现服务我区14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临聘人员报考我区8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护、技相应职位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并具有相应的初级(士)资格;惠阳籍生源(2012年7月31日前户籍在惠阳)报考我区8间基层卫生单位护理岗位的,学历放宽至中专;凭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惠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相关证明;
(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八)区内14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中的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四、报考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鉴定证明、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单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