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后勤服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关于贯彻执行和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以及玉编办〔2011〕7号的用编通知,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司机岗位工勤人员1名。现制订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汽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等任何不良记录。
(三)玉林市(含县、市、区)户口;须持有汽车A1牌及以上驾驶执照;年龄在49周岁以下(196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四)有连续10年以上小车驾驶经验且无安全事故记录。
(五)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录具体方案步骤
(一)发布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