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本方案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咸安区人事局:0715-8328247
咸安区卫生局:0715-8334946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0715-8316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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