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精神和简阳市编委下达的卫生系统2012年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简阳市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2名,具体岗位详见《简阳市201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考核招聘人员须符合川人发〔2006〕9号文件和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精神。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40周岁(即1971年9月24日—1994年9月24日期间出生),职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设置为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时(即2012年9月24日)。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