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 府批准,决定在本区范围内,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2012年我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0人(含教育和卫生部门各招聘40人),其中面向本区公开招聘的职位(卫生类急需紧缺职位面向全国招聘,请参考附件)共143个,面向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的定向招聘职位7个。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峄城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职位不受户籍限制。
(三)面向本区公开招聘的职位只限峄城区生源、峄城区常住户口(非应届毕业生须为2011年12月31日前落户到峄城区;2012年毕业的学生按入学前户 口迁出地址和毕业时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进行界定)、或父母一方在峄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含省、市直双管部门或单位,以2011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界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教育类、卫生类的考生具体要求参考附件)。
(四)定向招聘职位为我区生源或在我区基层服务的人员,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考核合 格,三年内报考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 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2年9月23日至1994年9月23日出生)。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职位,年龄放宽至18至35周岁(1977年9月23日至1994年9月23日出生)。
报考卫生专业部分职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中、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不受户口限制。
(六)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含已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已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2年9月23日09:00至9月29日17:00。
查询时间: 2012年9月24日11:00至9月30日17:00。
报名网址:www.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cqrsj.gov.cn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