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硕士及以下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参加笔试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2、管理人员
应聘者笔试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三)体检
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团队精神、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公示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社局和广州医学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用人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纪检监察、工会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考试和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专家组由医院领导、医务、护理、教学、科研、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由三名或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或委托院外知名专家进行。
(二)纪律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试卷评分须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须公开透明;
2、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附件:2012年第三附属医院招聘医护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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