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医科类高校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44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医科类高校招聘本科学历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44名,均为正式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的招聘名额和专业,由县编办、人社局、卫生局及用人单位,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组织实施招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华西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泸州医学院及其他全国“211”大学中医科大学(不含二级学院)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医科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不含专升本毕业生)。
其他全日制普通医科类高校护理专业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参加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岗位、专业、学历、资格要求;
(三)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四)体检合格;
(五)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