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聘用人员为派遣期内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培训
为使新聘用的人员尽快适应工作需要,提高新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按照“先培训、再上岗”的要求,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一般为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科学发展观、医务工作者如何提升沟通协调能力、医务工作者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如何发挥职业专长、医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等。
咨询电话:0536-8236110
监督电话:0536-8269393(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536-8090338(市人口计生委组织人事科)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
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wfbys.cn
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frsks.com
潍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rkjsw.weifang.gov.cn
附件:
1、2012年市属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计划表
2、2012年市属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
3、2012年市属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承诺书
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