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临床医学”专业是指医科大学(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均为西医(不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
3.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核发
根据报考条件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具体事宜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五、考试
采取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人数低于1:3,按实际人数面试。
笔试内容:护理或助产专业岗位考《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病例分析、职业素质、体格检查等。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考核、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可在获知体检结果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次数为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总分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一次。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或在原单位)及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考核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取消招聘资格。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三)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应配合招聘单位及人事行政部门及时将个人档案调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便办理查阅档案和考核手续(根据需要,档案商调函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体检合格公示后,考生应配合招聘单位及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及时调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证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并按考试成绩依序递补。特殊情况须延长调档时限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2.考试、体检及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石狮人才网、石狮市院务公开网、石狮市医院网上公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至少须在我院服务5年以上。其中,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聘用后3年内如无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即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在职人员被确定为聘用对象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但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予配合办理调档手续的,聘用对象可通过辞职等方式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其工龄按其人事档案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并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2013年石狮市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2013年石狮市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