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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2013年9月招聘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8-23 求职论坛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七)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医院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医线网站www.med126.com。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报送遵义市卫生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2-8472236

监督电话:085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0852-3119518(遵义市卫生局)0852-8981609(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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