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我院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市
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院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0816-2278209、2296107。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