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泉州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按《2013年下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有关加分的规定条款办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泉州人事考试网和泉州人事网发布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各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线均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参加面试或考核。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市公务员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限内完成。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按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5:5”计算其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人事部门与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一场面试或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
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和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