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泉州泉港事业单位招考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2013年下半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及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特别说明:本次招聘包括部分泉港区国有企业岗位,此类岗位的性质在《岗位信息表》中均已注明,考生聘用后的身份为泉港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聘用后五年内不得申请流动至泉港区以外的事业单位。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须征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1.本次招聘对象不含2014届毕业生。 2.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附件2)中“××类”中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第二学历(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可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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