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红山区卫生局2013年11月招考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红山区公立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专业岗位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人。其中赤峰市第二医院40人、赤峰红山中医院24人、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所3人、红庙子镇卫生院4人。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貌端庄,身体健康;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详见《招聘岗位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6.年龄要求:报考护理岗位、临床 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临床 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药学、医技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医技岗位的执业助理医师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主治医师岗位的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主管护师岗位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待遇
本次招聘赤峰市第二医院、赤峰红山中医院、赤峰市红山区妇幼保健所、红庙子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执行《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赤红政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第六条本办法实施后凡通过公开招录考试聘用的编外人员,在聘用期内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中级)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证书)后,由聘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卫生、人社、编制、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公开招录聘用的全日制研究生见习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卫生、人社、编制、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