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休宁人才网站公示一周。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9-7517204)。其它未尽事宜,请考生注意及时浏览休宁先锋网、休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休宁人才网。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7511092,0559-751258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休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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