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时间:2014年1月3日中午12:00-下午14:00,地点绍兴县中心医院阶梯教室;面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加护理专业知识,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招聘比例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按1:3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的酌情按1:2比例开考。
5.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安排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6.考察
考察工作由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并给出考察结论。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7.聘用
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当场发给拟录用人员《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拟录用通知书》,并告知考生于2014年7月31日持本通知书到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人事科报到,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聘用后在本市柯桥区卫生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