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花都区卫生系统于3月在区内设考场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充实到卫生系统队伍,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监察局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工作人员30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66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共228名、随军家属6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花都区户口的2013年、2014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医学成人学历教育除外);
4、列入花都区2014年随军家属安置计划,随军前从事医药卫生工作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1、基本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报考者应符合《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如无广州市常住户口,其配偶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6)报考者的年龄须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4年2月28日为界,即1974年2月28日后出生。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暂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类资格证者,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本科及以下招聘职位应聘者需现场集中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