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北部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卫生事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北部新区实际,经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公开招聘27名、考核招聘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公开招聘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详见附件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9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急需紧缺岗位,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员,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5、学历要求:具体岗位的学历要求见《一览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6、具备《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北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9日—7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北部新区管委会大楼)213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67463436、67463619。
(三)报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