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应聘人员于2014年8月27日至8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凭报名信息核对单和身份证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类、卫生类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类、管理岗位类和工勤技能岗位类,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携带证件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中国兰州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