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枣庄市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以下简称区直医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75人,其中区人民医院35人,区中医院40人,具体事宜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面向全国招聘,不受户籍限制;
(四)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3年9月15日至1996年9月15日期间出生)之间;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具有 资格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9月15日之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限制;
(五)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9月15日前取得。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由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或进修学习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9月15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09:00至9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9月15日11:00至9月18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