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绥阳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9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9日-1996年11月8日出生);部分职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