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技术人员信息
为了推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公开招聘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新进职工的整体素质并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单位地址 |
招聘单位性质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9人。
(二)招聘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表www.lindalemus.com。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公开招聘详细方案,经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将分别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医科大学主页“二0一五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公开招聘的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二0一五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应聘者请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主页“招聘信息”专栏,在线填写“应聘报名表”。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报名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区号(022)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郭颖婕 |
603623208 |
应聘的资格审查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人事处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为了节约应聘人员的时间,初审环节不要求应聘人员来院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在线填写的应聘资料真实、准确www.lindalemus.com。
通过初审,完全满足申请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我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布取消考试的岗位,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