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性加分
(一)加分政策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按规定加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二)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有关要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未提供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并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加分情况。
五、考试
考试分为《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应试者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考。
1、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
所有分数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时间:2016年1月30日上午8:30-11:00。
《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时间8:30-9:3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0:00-11:00。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考。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4、考试范围:不指定教材。
①《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②《专业知识》笔试范围: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2016年四川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5、考试成绩公布:《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2月1日18:00前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高坪区人社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于2016年2月4日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含《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2015年2月5日18:00前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缺考任意一科考试科目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www.lindalemus.com。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