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
1、博士后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2、博士后人员起点薪级工资为16级。进站博士后按学历、工作、任职年限确定薪级工资,若低于起点薪级工资的,按起点薪级工资确定;若高于起点薪级工资的,按高的薪级工资确定。博士后人员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增加一级薪级。
3、博士后人员津贴5000元/月的标准由学校发放。中期考核为优秀者,第二年学校给予增加600元/月津贴的奖励。未能按期完成中期考核者停发博士后津贴。各单位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学校博士后办。
4、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享受与本校教职工同等的养老、失业与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公费医疗、住房公积金待遇。津补贴按浙江省有关文件执行。外籍及港澳台博士后人员的各类保险按外事的相关规定办理。
5、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进行工作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考核津贴,标准为:优秀30000元/年,合格14000元/年。考核津贴由合作导师在博士后人员报到前划转到学校。
6、博士后人员延期期间所需的工资及各类保险所需费用由导师支付,可在办理延期时将经费划转后由学校代发。
7、学校为非委托培养博士后人员提供10000元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四、报名材料
详见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网站温州医科大学2016年招聘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联系人:虞建荣 林朗 Email:wmcrsc@126.com,yyzhaopin2014@126.com(请将简历同时发送到以上2个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姓名+专业+学历+来自健康英才网)
电话:(0577)86689737 传真:(0577)86689737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