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2016年度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及宁编复字(2015)10号,根据我区卫生系统实际需求情况,组织实施我区卫生系统201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4、年龄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30周岁以下(以报名之日起计算),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以报名之日起计算),特殊岗位以招考的其他条件为准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聘用前须转非。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为宁河区卫生系统在编人员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区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2016年天津市宁河区卫生系统招聘。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6年宁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是:
(一)赴高校直接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小组于2016年4月-5月赴内蒙古医科大学。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签定临时协议的方式进行。招聘小组根据在院校招聘的情况,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果无法在高校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以完成招聘计划。
(二)公开招聘采取网上公开报名,统一组织考试形式。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笔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三)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报名
发布公告: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4日
高校报名:招聘小组会在报名前赴高校宣传,按宣传指定日期、地点报名。
网络报名:如高校招聘未完成指标,则进行网络报名,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报名时间、流程请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表的48小时内给予答复。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人员,招聘单位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下载打印并保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便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时参考。应聘者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