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岭人才网和温岭市卫生计生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已就业者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三)人员聘用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聘用合同首签不少于5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聘用的卫技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本次招聘在温岭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下进行2016年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本公告由温岭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215940。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温岭市卫生计生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