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事业在编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统一参加考试。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护理岗位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2016年4月14日9:00-4月16日9:00到嘉兴卫生计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笔试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以答题卡填涂形式作答。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笔刀。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
5、面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内容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实践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其中护理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1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6、体检。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7、考核。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8、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卫生计生委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其他。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0、聘用。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此次公开招聘序号为40-45号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调配,凡不愿服从分配的不予报名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卫生计生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浙江省卫生人才网招聘2016。
2、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聘用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卫生计生网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82875707,83687707,监督电话:82875815、82228947。
嘉兴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