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常州市金坛区卫计系统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计划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常州市金坛区卫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医卫类工作人员138名(含代区教育系统招聘2名校医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2人),简章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4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8日);
(四)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报考除部分不要求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详见简介表)外,报考其他岗位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五)临床(全科)、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乡镇卫生院(含区金城镇卫生院);
(六)金坛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采用商调形式流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信息网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江苏省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4月4日9:00—4月8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4月4日9:00—4月9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情况调整部分岗位的开考比例,并在简章公布的网站予以公告。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4月15日9︰00起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坛区南环二路88号)组织人事科打印。
三、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知识详见《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
3.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