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指导下由遵义荣军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5日—4月27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红花岗区银河路(桃溪寺)遵义荣军院医务大楼医务科(三楼)。
3.报名要求
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料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考生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携带证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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