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面试另行通知。
四、录取和管理
1、对录用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必须在8月底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2、参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三年内,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并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到期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3、待遇:享受本单位同类职工的同等待遇,本院编制和合同制职工享受同等工资和绩效资励。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长泾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301315-8306(长泾医院人事科)
江阴市长泾医院
二0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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