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2016年4月招聘11名工作人员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是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收治各类精神病患者。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医生岗位,职数5名;
2、护士岗位,职数6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临床医生:在病区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一定数量住院患者的日常诊疗工作,对患者进行查房及参与各项临床业务培训、考核。
护士:在护士长的领导和护理部主任的业务指导下,从事各项临床护理工作(基础护理、生活照料、治疗护理、病情观察、康复护理、护理文书书写等)。
2、招聘对象与条件
临床医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证书。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SJZXRSK@126.com)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静安区闻喜路590号人事科收,邮编200435。
2、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