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口腔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
(2)临床医学专业、管理学、国际管理专业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3)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加试
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口腔专业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
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临床医学专业、管理学、国际管理专业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由市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由市人民医院负责实施。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原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委员会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6、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2016届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发现考察对象存在第十二条之规定的;
(7)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考察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考生未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和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