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实行现场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负责。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时提供《泰和县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1份。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审查,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年度考核等证明。
(3)准备近期照片2张;
3、报名者无需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4、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选调考试只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不足3人,采取直接考察政审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等方面表现并结合学历、工作年限等综合考虑)进行选调。
(三)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实际拟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照学历高低、工龄长短确定),未通过考察政审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政审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负责。
(四)公示:
对拟调人员,将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五)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凭政府抄告单为入选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五、其他
1、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6-8638831(泰和县人社局)。
2、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3、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38831)。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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