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2016年5月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始建于195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是市卫计委直属唯一的市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本市中心城区市民的院前医疗急救(即“120”)服务工作,以及在沪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任务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国内外元首、要人等高级干部医疗保健任务,各类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援任务等。
为适应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等人员。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院前急救医师
1、招聘数量:50名
2、招聘要求:
(1)应届临床医学、急诊、麻醉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定向培养除外)。
(2)历届具有
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及急救医学),现在职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翻班工作制。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人员
1、招聘数量:10名
2、招聘要求:
(1)具有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现在职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翻班工作制;普通话水平二级及以上,并有电话沟通能力和亲和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技能,每分钟录入速度在60字以上。
(3)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会计专技人员
1、招聘数量:1名
2、招聘要求:
(1)应届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历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会计专业知识,相关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办公室副主任
1、招聘数量:1名
2、职位说明:主要负责单位媒体宣传和官方微信及网站维护工作,要有较强的与新闻媒体沟通能力,能完成一线采访工作;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能完成急救工作宣传采访、组稿、编辑等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美术设计能力,善于根据新媒体特点,独立完成信息撰写和内容设计;有创新思维,能独立完成有关宣传活动的策划及设计等。
3、招聘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医学类、新闻类相关专业,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中共党员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