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江山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次公开招聘27名)
发布时间:2016-07-27
截止日期:2016年8月8日
所属省份:浙江
工作地点:江山市
招聘人数:27名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满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根据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决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山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专业等需求条件见下表:
招聘 单位 |
需求专业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备注 |
市属单位 |
临床医学 |
5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人民医院1人,妇保院、第四人民医院各2人 |
市属单位 |
医学影像学 |
2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妇保院、第四人民医院各1人 |
人民医院 |
卫生信息管理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从事病案管理工作,须有一年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
人民医院 |
医学检验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
人民医院 |
护理 |
3 |
女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
中医院 |
病理技术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及医学检验兼可报名 |
妇保院 |
医学检验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
妇保院 |
麻醉学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
全市农村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临床医学 |
4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对已取得相应执业资质人员的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医学(含中 西医结合) |
1 |
不限 | |||
医学影像学 |
1 |
不限 | |||
预防医学 |
1 |
不限 | |||
护理 |
4 |
女 | |||
药学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 |
合计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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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报考市属单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报考农村卫生院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资质要求:2012年及以前毕业的报名者,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资质。2013年及以后毕业人员,录用后36个月内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质,否则予以解聘。
4、其他条件:被医疗卫生单位辞退、开除等人员及现为江山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近五年报考江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录用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到用人单位报到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