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31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3
截止日期:2016年8月8日
所属省份:江苏
工作地点:淮安市
招聘人数:131名
因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81名、乡村医生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及人数见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临床类岗位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全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要求,其他专业需符合申报卫生职称所应具备的条件。
4、取得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及专业。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卫生专业相应职称的(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淮阴区卫生计生委七楼706室(淮阴区北京东路116号),外地考生可委托或凭相关证书扫描件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表要求的学历非第一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原始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网址: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4、报名表(附件2)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8:30-11:30)。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8月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单据领取),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