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信息2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以便审核。8月17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报考者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16年8月19日下午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贫困家庭免笔试考务费人员于面试确认时返还。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6年8月22日上午8:00至8月27日上午9: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准考证保留至考核程序结束。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组织部门在接收报考者报名时对其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上午0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焦作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豫办[2008]16号)。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6年8月18日至8月19日到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焦作市政大厦1208房间)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示。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根据考试结果,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为40分;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