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采用闭卷答题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报考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护理专业知识,报考药剂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药学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灌云县卫计委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未达到1:2的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灌云县卫计委院内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经过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灌云县卫计委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报考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灌云县卫计委进行举报投诉。
七、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单位同岗位人员确定,并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八、其它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在县人社、机构编制部门指导下,在灌云县卫计委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卫计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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