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由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同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递补体检对象;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核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岗位。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程序报批后聘用。
拟聘人员如系单位在职人员,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上述违规违纪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827-5399028、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0827-3368311)。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27-3368576)、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3368388)。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3.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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