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根据招考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两类:医疗卫生类和综合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护理类、药学类3个专业分别命题,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为财务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财务综合素质。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设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9:00—11:30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北区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市北区政务网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方案。
面试采用“答辩”或“答辩+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诚信调查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合格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方案、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市北区政务网上予以公布。
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83720868;15588990702
政策咨询电话:0532-83720868;15588990702
监督电话:0532-83712905;0532-85801144
工作时间内9:00-11:3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