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区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118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办发[2016]15号)要求,黄岛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高校选聘优秀人才1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2017年校园招聘主要面向高校和医学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派遣期内毕业生(2014年7月以后毕业,2015年、2016年毕业生),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体招聘行程、专业需求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到公立医院报名、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到公立医院报名、资格审查是指2016年12月20日前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到公立医院等形式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面试
1、校园招聘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于校园招聘次日面试。
2、到公立医院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各公立医院招考领导小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案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范围。
五、考核
进入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集中在黄岛区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严格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选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体检
体检在区级公立医院交叉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诚信调查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对体检、诚信调查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面试时最多可以报两家公立医院,考核时只能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参加考核。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的专业及学历等相关条件,由各公立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