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医院官网和招聘系统通知,并短信通知应聘者。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分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见医院官网和招聘系统通知,并短信通知应聘者。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面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第三条第(二)款中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包括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身体健康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心理健康体检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必要时进行面谈交流。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对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将安排临床实践技能测试,用人部门可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应届毕业生进行2-4周的实习,临床实践技能测试和实习期表现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其它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一般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按招聘公告明确办法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单位完成其它岗位招聘工作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它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经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跨岗位调剂进入缺额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医院动态/招岗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机关事业公开招录(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官网和招聘系统上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人力资源部。电话:0571-89972091,电子邮箱:zjtdrs@163.com。
本次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没有统一的考前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或邮件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