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权、待遇和管理
(一)聘任院长按照《凭祥市人民医院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权组织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二)相关待遇
1、聘任院长可以办理入编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2、聘任院长年薪30万元(其中底薪20万元,绩效奖金10万元)。
3、聘任院长属凭祥市外的,经本人申请,其配偶可办理随调;未成年子女来凭祥就读,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学位。
(三)聘用管理
聘任期为5年;聘用期满后经协商可续聘。任期内按院长任期责任制考核,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纪律或章程相关规定的,按程序解聘院长职务。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黄向前8532915
中共凭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