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机械性损伤
【目的要求】
1、掌握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变化及所造成的功能障碍。
2、掌握钝器伤、锐器伤及火器伤的基本概念、损伤形态、损伤程度、致伤物及其致伤方式等。
3、掌握头部、胸、腹部各重要脏器的损伤特点,颅脑损伤的各种致命伤。
4、掌握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的目的、程序和特点。
5、了解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机械性损伤与临床医学的关系
【教学内容】
1、机械性损伤的概念,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理及影响因素,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变化可分为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各种创、骨折和关节脱位、内脏破裂、肢体断碎等。
2、常见的表皮剥脱的基本类型有:划痕及其特征、掐痕及其特征、擦痕及其特征、撞恨及其特征、压痕及其特征。表皮剥脱的法医学意义。
皮下出血的发生原因及其形态特征,皮下出血在不同部位形成不同的形态,如“熊猫眼”“竹打中空”等。皮卫生资格考试网下出血的法医学意义。
创的概念,创由六部分组成,即创缘、创角、创口、创壁、挫伤带和组织间桥。创的法医学意义。
机械性损伤造成的各种类型的骨折及其特点,骨折的法医学意义。肢体断碎发生的原因。机械性损伤所致的各种功能障碍。
3、钝器伤的致伤物、致伤方式、打击力度和打击部位的不同可造成不同形态,不同程度的损伤。钝器损伤的共同形态特征都有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开放性损伤创口呈不规则形态,闭合性损伤体表损伤轻,内部损伤重的特点。
徒手伤、咬伤有攻击伤和抵抗伤,手持钝器包括棍棒伤、斧锤伤和砖石伤。挤压伤和坠落伤也符合钝器伤的特点,挤压伤多见于交通事故,大的灾害,案件属于以外灾害和事故,他杀、自杀者少见。
4、锐器伤的基本形态,常见的锐器有刀、斧、匕首、刺刀、镰刀、菜刀、柴刀、剪、锥及螺丝刀等。锐器伤共同的形态特征为:形成的创角锐,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较深,无组织间桥,常损伤深部血管、神经和内脏器官。
切创、砍创、刺创、剪创的形态特征,借以推断案件的性质,损伤的程度,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
5、火器伤可分为枪弹伤和爆炸伤,枪弹伤的五种类型:(1)贯通枪弹伤 (2)盲管枪弹伤 (3)回旋枪弹伤 (4)反跳枪弹伤 (5)擦过枪弹伤。枪弹伤的距离具有法医学意义。枪弹伤的法医学鉴定。
6、颅脑损伤:头皮出血,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组织损伤,外伤性脑水肿,外伤性脑疝。
7、各种交通工具造成的损伤。道路交通损伤:撞击伤、碾压伤、摔跌伤。火车损伤和航空损伤。
8、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确定死亡原因,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确定案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