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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卫生与执业医学-电子教材:第十九章 职业伤害与职业安全

执业卫生与执业医学:电子教材 第十九章 职业伤害与职业安全:第十九章 职业伤害与职业安全伤害(injury)是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由于伤害的偶然性、突发性和意外性,曾被认为不可预防而遭到长期忽视,但近年逐渐受到重视。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据死亡率贡献和经济负担对疾病分为三大类,即传染性疾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和伤害。伤害是各种蓄意和非蓄意因素造成机体损伤、影响正常活动、需要医治和护理的事件。伤害实际上是各种能量,如机械能、热能、化学能、电能及放射能等传递或干

第十九章 职业伤害与职业安全

 

伤害(injury)是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由于伤害的偶然性、突发性和意外性,曾被认为不可预防而遭到长期忽视,但近年逐渐受到重视。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据死亡率贡献和经济负担对疾病分为三大类,即传染性疾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和伤害。

伤害是各种蓄意和非蓄意因素造成机体损伤、影响正常活动、需要医治和护理的事件。伤害实际上是各种能量,如机械能、热能、化学能、电能及放射能等传递或干扰超过人体的耐受性,导致人体组织器官发生突发损伤,影响健康功能甚至死亡,也包括窒息引起的缺氧。广义的伤害还包括各种刺激引起的精神创伤。

安全是对导致生理、心理或物质危害得到控制,使公民财产、生命和健康得到保障的状态。安全是人类与其所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该环境包括物理构件,社会、文化、技术、政治和经济氛围,以及团队组织等因素;安全是一种相对概念,并不意味完全避免伤害,但必须达到社会公认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国际疾病分类系统和中国疾病分类系统都在“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分类”中包括:○1运输伤害;○2跌倒;○3无生命机械力伤害;○4有生命机械力伤害;○5淹溺;○6窒息;○7电流、辐射和气温、气压伤害;○8火灾;○9接触热和烫物质;○10接触有毒动、植物;○11自然力量伤害;○12中毒;○13过劳、旅行和贫困;○14自我伤害;○15加害;○16意图不确定事件;○17依法处置和作战行动;○18医疗和手术并发症;○19外因性后遗症导致的疾病和死亡;○20其他与分类于他处的疾病和死亡有关的补充因素等。

另按伤害发生的意图分为非蓄意伤害和蓄意伤害,前者是指非蓄意制造的事件或因素所引起的损伤或伤害,如跌落、自然灾害、机动车伤害等。后者则是指人为的、蓄意的暴力性伤害,如自杀、他杀等。也可按伤害发生场所分为道路交通伤害、职业伤害、家庭伤害、公共场所伤害等。

伤害的预防策略与传染性疾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的预防策略既有联系,又有其特点。从三级预防来看,伤害的第一级预防是指应用全人群策略和高危人群策略,强化主动保护和被动防护措施,防止和减少伤害的发生。伤害的第二级预防旨在降低伤害的死亡率和致残率,第一时间的紧急救护,包括伤害发生后的自救互救、院前救护和医院急救是提高生存机会和减少后遗残疾的关键。伤害的第三级预防主要是使伤者恢复正常功能和社区康复。Haddon W. J从伤害发生的阶段、宿主(人)、媒介物和环境分析研究伤害,提出伤害预防模型(haddon matrix),并总结出Haddon伤害预防十项对策。也有学者强调伤害的“六E干预”措施,即工程技术干预(engineering intervention)、教育干预(educational intervention)、经济干预(economic intervention)、强制干预(enforcement intervention)、环境措施(environmental intervention)和紧急救护措施(emergency care and firstaid)。这些措施都在职业伤害的预防和控制中得到应用。

第一节  职业伤害概述

一、职业安全的意义和任务

职业安全(occupational safety),也称劳动安全,是研究预防和控制职业伤害事故的一门专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人身或设备事故,创建安全、健康的生产和操作环境而采取的各项措施及相应的活动,最终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职业生命质量。

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又称工作伤害,简称工伤,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occupational accidents)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职业伤害轻者引起缺勤,重者可导致残废和死亡,且涉及的大都是18~64岁的青壮年劳动力。职业伤害是劳动人群中重要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也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Organization,ILO)2002年5月发表的公告称:全球每年发生职业伤害事故2.7亿起,其中造成人员死亡的有36万起,大约有1.2万童工在这些事故中丧生。1994年全球的致死性职业伤害的平均发生率约为14.0/105工人,非致死性职业伤害(包括轻伤)的发生率则更高,达10 500/105工人。职业伤害给职工本人、家庭、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仅计算用于受伤职工本人的缺勤补偿、治疗费用、残疾的护理及康复费用、抚恤费用,这些就可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0.56%。据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NIOSH)发表的数字,美国每年发生职业伤害700万人次,其中300万为重伤,死亡约6500人(1996年);这占20~64岁人群所有伤害的三分之一,所有死亡的六分之一。在发展中国家,职业伤害死亡率相对更高。美国对职业伤害受害者的流行病学分析表明,绝大多数是可预防的。

1994年,我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平均死亡率为23.4/105工人,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998年,伤亡事故的平均死亡率则上升至26.2/105工人。据统计,全国近10年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每年10万多人,其中企业伤亡事故每年2万起左右,死亡近2万人,事故严重的行业是煤炭、冶金、化工、建筑、建材、机械等;道路交通事故28万多起,死亡7万多人;火灾3万多起,死亡2千多人;铁路、航空、水运和农机事故等致死1万多人。当前,我国因职业伤害死亡和伤残所致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已日益受到迫切关注。

从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保障生产发展来说,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是同一目标中的两个方面。职业卫生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应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工作,在职业卫生领域开拓职业安全工作,为了国家、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携手合作,共同完成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崇高使命。

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将“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合二为一,形成“职业安全与卫生”的综合概念。如在美国,既有隶属于卫生部门的“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又有劳工部所属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署”(Occupational Safety andHealth Administration, OSHA)。但其研究和管理内容均涵盖职业卫生和职业安全两部分工作,职业安全和卫生都得到高度的重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自建国后一直分属国家劳动部和卫生部管辖。国务院机构改革后,职业安全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由卫生部管辖,而且教育、培训、科研和管理也相互独立。这虽有其历史渊源和继续沿袭的现实性,但安全与卫生专业的互相融合、渗透和互补,将有助于学科的发展,更有利于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劳动者的健康。因此,在我国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机构、医疗康复机构和工会等各部门的相互沟通与合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预防和康复工作,保障生产的发展和顺应国际潮流。

我国职业安全的指导方针是:“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即企业法人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生产和安全两者是统一的,不能有所偏废。建国以来,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制订并颁布了一系列劳动保护和技术安全的法规、规程和标准,特别是近年相继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这些法律、法规,保障“职业安全与卫生”任务的顺利执行。包括:①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消灭或减少职业伤害事故,保障职工安全;②控制职业危害,预防职业性病损,保护和促进职工健康;③按《劳动法》,规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劳逸结合;④按有关规定,实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

二、职业伤害的范围与分类

(一)职业伤害的范围、认定及其报告系统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职业伤害的范围及其认定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职业伤害,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业伤害的认定:企业应当自职业伤害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职业伤害报告。职业伤害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职业伤害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职业伤害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职业伤害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业伤害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职业伤害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职业伤害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职业伤害报告或职工的职业伤害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职业伤害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做出是否认定为职业伤害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报告系统:国外的职业伤害报告登记系统主要包括:国家或地方职业伤害赔偿报告、国家或地方安全部门、国家或地方职业伤害监测系统、医疗卫生部门的登记报告、工矿企业职业伤害登记报告等。

我国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目前只要求上报职业伤害死亡和重伤的,单纯的轻伤事故只报告到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技术部门即可。在我国的居民病伤死亡登记系统中尚没有明确列为职业伤害的记录项。

(二)分类 

职业伤害目前没有统一的分类方法。下列是按不同目的进行的一些分类: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有的则分为轻伤,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五大类。

日常工作中为便于报告、登记和管理,分为工伤死亡(工亡)、重伤和轻伤,而微伤则不予报告。工伤死亡指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后至少1人死亡或在30天内死亡的受伤人员(排除医疗事故致死);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能引起长期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伤,一般职工负伤后休息105个工作日以上者;轻伤指造成工人损失一个工作日的伤害。

2.按致伤因素分类

(1)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坍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等;

(2)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等;

(3)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等。

4.按皮肤或黏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闭合性和开放性损伤两大类。

5.按受伤组织或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多发伤系指两个系统或脏器以上的损伤。

美国标准研究所(American NationalStandards Institute,ANSI) 按致伤原因分类并进行管理,见表6-1;我国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者总结实际工作经验,提出我国职业伤害的管理分类,见表-2。

表-1 美国按致伤原因的职业伤害分类

事故类别

物体打击伤

移动部件挤压伤

高处坠落

平地摔倒

用力过度(也可列入工效学内)

车辆事故

其他

电击伤

碰撞伤

灼伤/冻伤

磨擦伤

辐射、化学腐蚀伤、中毒

公共交通事故

其他伤

表-2 我国的职业伤害事故分类

序号

事故类别

序号

事故类别

01

物体打击

11

冒顶片帮

02

车辆伤害

12

透水

03

机械伤害

13

放炮

04

起重伤害

14

火药爆炸

05

触电

15

瓦斯爆炸

06

淹溺

16

锅炉爆炸

07

灼烫

17

容器爆炸

08

火灾

18

其他爆炸

09

高处坠落

19

中毒和窒息

10

坍塌

20

其他伤害

一般说来,工业企业的职业伤害死亡事故以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坍塌、爆炸和火灾等类别为主要构成,兼有毒物中毒等。农业劳动过程中伤害以农业机械伤害、触电、车辆(拖拉机)伤害、农药中毒等类别为主要构成。

第二节 常见职业伤害事故类型及其危险因素

一、物体打击

常见物体打击可见于:①高空作业时,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从高处掉落伤人;②起重吊装、拆装时,物件掉落伤人;③设备带“病”运行,部件飞出伤人;④设备转运时,违章操作,如用铁棒捅卡物料,铁棒弹出伤人;⑤压力容器爆炸飞出物伤人;⑥爆破作业时,乱石伤人等。

二、机械伤害

系指强大机械动能所致人体伤害,常因被搅、碾、挤、压或被弹出物体重击,致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常见伤人机械设备有皮带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气锤、车床、混砂机、压模机、破碎机、搅拌机、轮碾机等。造成机械伤害的主要原因有:①检修、检查机械时忽视安全操作规程,如进入设备(如球磨机)检修作业,未切断电源、未挂“不准开闸”警示牌、未设专人监护等;②缺乏安全装置,如有的机械传送带、齿轮机、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飞轮等易伤害人体的操作岗位未加防护装置;③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遇紧急情况不便立即关闭机械;④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等。

三、高处坠落

指从离地面2m以上作业点坠落所致伤害,主要类型和事故原因有:①蹬踏物突然断裂或滑脱;②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衡;③站位不当,被移动物体碰撞而坠落;④安全设施不健全,如缺乏护栏;⑤作业人员缺乏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等。

四、车辆伤害

指生产用机动车辆,包括不同类型的汽车、电瓶车、拖拉机、有轨车,施工设备(如挖掘机、推土车、电铲等)所致伤害。上述生产车辆造成伤害的常见原因有:①行驶中引起的碾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②行驶中上下车、扒车、非作业者搭车等所致人身伤害;③装卸、就位、铲叉等过程引发人身伤害;④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散落等所致人身伤害。

五、电击伤害

指人体接触到具有不同电位的两点时,由于电位差的作用,在人体内形成电流所致损伤。严重电击伤致死主要原因为心室颤动或窒息,局部伤害包括电弧烧伤等。常见触电事故原因有:①电气线路、设备检修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检修制度不严密;②非电工擅自处理电气故障;③移动长、高金属物体触及高压线;④高位作业(如行车、高塔、架梯等),误碰带电物体;⑤操作漏电工具、设备;⑥违反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如未穿绝缘鞋等)。

六、操作事故所致伤害

(一)压力容器操作

压力容器泛指工业生产中用于完成化学反应、传热、分离和贮运等工艺过程,并承受一定压力的容器。我国有关条例把压力容器定义为“压力为一个表压以上的各种压力容器”,包括反应容器、各类气瓶、液化气体槽车等。爆炸是指极其迅速的物理性或化学性能量释放过程,前者为容器内高压气体迅速膨胀并以高速释放内在能量;后者则为化学反应高速释放的能量,其危害程度较物理性的更为严重。压力容器操作所致伤害,通常有下列几类:

1.碎片伤害:高速喷出的气体的反作用力,可将壳体向破裂的相反方向推出,有的则裂成碎片向四周散射,其伤害作用类似“炮弹”。

2.冲击波伤害:容器破裂时的能量,除小部分消耗于将容器进一步撕裂和将碎片抛出外,大部分转变成冲击波,摧毁建筑物和设备,导致周围人员伤亡。

3.有毒介质伤害:盛装有毒液化气体的容器爆裂时,液态毒物很快蒸发成气体,酿成大面积染毒区,危害极大。一般在常温下破裂的容器,大多数液化气体生成的蒸汽体积约为液体的200~300倍。例如,液氨为240倍,液氯为150倍,这类有毒气体可在大范围内危及人畜生命和导致生态破坏。例如,一吨液氯破裂时可酿成8.6×104m3的致死范围和5.5×106m3中毒范围。

4.可燃介质的燃烧和二次爆炸危害:盛装可燃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破裂时,逸出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如遇到触发能量(明火、静电等),可在容器外发生燃烧、爆炸,酿成火灾事故。例如,液态烃气化后混合气体的二次爆炸和燃烧区域,可为原有球罐体积的数万倍。压力容器破损所酿成的毒气泄漏事故,多发生于运输过程,故应注意以下几点:①运输、装卸和押运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②气瓶应配固定式瓶帽,以避免瓶阀受损;③短距离移动气瓶,应手握瓶肩,转动瓶底,不可拖拽、滚动或用脚蹬踹;④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撞;⑤汽车运输气瓶,一般应立放,卧放时气瓶有阀端应朝向一侧,堆放高度应低于车厢高度;⑥运输过程应保持瓶体温度<40ºC,炎热地区应夜间运输;⑦严禁与易燃品、油脂、腐蚀性物质混运;⑧驾驶路途应绕开居民密集区、交通要道和闹市,并悬挂明显“危险品”标志。

(二)瓦斯(沼气)爆炸

“瓦斯”常指采煤过程从煤层、岩层、采矿区,以及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各种气体。其中,以沼气(甲烷)所占比例最大(80%~90%);此外还有氢、硫化氢、乙烯、乙烷和一氧化碳等。沼气的爆炸下限为5%,上限为16%,沼气浓度在此范围内,遇火即发生爆炸。瓦斯爆炸后所产生的高温(可高达1850ºC~2650ºC)、高压(空气压力可达爆炸前的9倍)和引发的冒顶、坍塌,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是致命性伤亡的主要危害。

防止沼气爆炸的三道防线是:①防止沼气积聚,即加强通风,定时检测和及时处理局部沼气积存;②防止沼气引燃,即杜绝火源,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并采用防爆型电器;③限制沼气爆炸范围,即采用并联式和主扇门安装防爆和反风装置通风,防止爆炸后气体过快扩散。

(三)其他爆炸事故

在生成过程,还可因可燃气体、蒸气及可燃性粉尘扩散,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遇火源引发爆炸事故。常见的可燃液体有酒精、甲苯、汽油、乙醚、苯等;可燃粉尘有煤尘、铝尘、面粉尘、亚麻尘、棉尘等。可燃物料引起爆炸的常见原因有:①生产管理不善,如敞开装卸易燃液体物料,使用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地面等;②设备维修不善,可燃物料跑、冒、滴、漏严重;③工艺操作失误,如温度、压力、投料比例、速度及顺序失控;④违反操作规程,如使用助燃的空气输送可燃液体;⑤作业场所可燃粉尘浓度过高,达到爆炸极限。

第三节 职业伤害的调查与评估

职业伤害流行病学通过描述职业伤害的发生强度及其分布特征,分析其流行规律、发生原因和危险因素,提出伤害的干预对策和防范措施,并对防治效果进行评价。职业伤害具有行业和职业分布及人群分布等特征,职业伤害的发生往往与多种因素有关,职业伤害是可以预防的。

一、职业伤害分布特征

(一)行业和职业分布

不同行业和职业的职业伤害事故率有所不同。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所根据国家致死职业伤害监测系统(NTOF)的资料,对1994年全美发生的5406例致死职业伤害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发生率为4.4/10万。自1980年以来的15年里,机动车辆相关死亡为首位的死亡原因(23.1%);1990年凶杀成为职业伤害死亡的第二位原因(13.5%),超过了机械相关死亡(13.3%)。自1980年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行业是建筑业(18.2%),其次为交通等公用设施(17.7%)和制造业(14.0%);死亡率最高的是采矿业(30.5/10万),其次为农、林、渔业(20.5/10万)和建筑业(15.5/10万)。职业伤害死亡数最多的职业是精细生产/手工艺/修理(19.6%),其次为交通(18.2%)和农民、林业工人、渔民(12.4%)。职业伤害死亡率最高的是交通(23.0/10万),其次是农民、林业工人、渔民(20.7%)和设备清洗工(15.1/10万)。

经对我国某经济开发区150万全人口连续7年426例致死性职业伤害的回顾性调查分析。结果发现,该期间职业伤害粗死亡率为9.1/105。坠落、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坍塌、机械和企业内车辆伤害等占全部职业伤害死亡的88%。其企业类型特征如下:坠落、起重伤害、坍塌、触电和物体打击在建筑行业最常见;触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和坠落在制造业常见;车辆伤害则最常发生在运输、仓储和邮电业。15%的职业伤害死亡属于多人(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最常见的多人死亡事故原因是坠落、化学中毒、金属工件和起重伤害等。涉及的设备主要是工作面、在建建筑物、起重设备和车辆伤害等。

(二)人群分布

许多研究都发现男性比女性易发生事故,一般认为他们受到的危险程度不一样。年龄小、工龄短者常常职业伤害发生率高,这与他们缺乏工作和事故经验有关。但年老工人的职业伤害发生率又上升,可能与生理上的衰老现象——应激能力和动作协调性减退有关。例如在研究渔民的非致死性职业性摔倒和滑倒的伤害时发现,与摔倒有关的损伤在年龄组中呈U型分布,在20岁以下和50岁以上,损伤比例各占40%,而20至49岁者的损伤比例约占20%。

(三)伤害类型

不同行业和工种,伤害的情况不同,伤害类型和伤害部位也有所不同。多数研究对伤害的类型、部位、性质、时间等进行了描述。研究较多的有扭伤、骨折、烧伤、电伤、机械伤害等。职业伤害可累及全身各个部位,常见的有手、脚、四肢、头、腰、眼等。

二、职业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

职业伤害的发生是由多因素造成的,如工人、工作场所、设备、心理、社会环境等,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中,构成了一个多因素系统。因此,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不是单一因素引起的,这些原因有的是直接原因,有些是间接原因。引起职业伤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人、工作内容和环境因素等因素。

(一)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包括的统计变量有人口统计学指标、工作身份、经验、健康状况、心理因素、知识态度、不安全行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通常研究较多的危险因素有性别、年龄、工种、职业、文化程度、睡眠、疲劳、残疾、体重(肥胖)、饮酒等。

近年对职业伤害的人为因素,特别是各种因素导致的人为失误予以重视。探讨各种可减少失误的干预措施。

(二)机器设备

生产设备质量差、有缺陷或维护不善。防护设施缺乏或不全,生产设备上缺乏安全防护装置,如机器的轮轴、齿轮、皮带、切刀等转动部分缺乏安全防护罩。机器设备设计未遵循人-机工效学原则。

(三)环境因素

包括物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前者主要有厂房大小、地面状况、采光、气温、通风、噪声等,后者主要有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社会关系、家庭关系和社会对其职业的认可等。

(四)劳动组织不合理与生产管理不善

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也起重要作用。工作负荷大,时间紧,轮班和作息时间,调换工种等。领导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对工人技术指导及安全操作教育/培训不够;生产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无专人管理和维修制度;操作规程和制度不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不适用。

职业伤害的可预防性:尽管职业伤害的原因多种多样,但目前的研究已阐明了职业伤害的基本原因和机制。根据现有知识,针对职业伤害发生人数多和发生率高的重点行业,采取综合干预措施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国外的研究表明,在对一家新工厂的设计中,综合运用工程学措施、工作组织措施和工人安全、卫生培训后,职业伤害引起的休假次数减少,生产率相应提高。

三、职业伤害流行病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伤害流行病学已成为流行病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职业流行病学的原则与方法,同样适用于职业性伤亡事故的调查研究。职业伤害流行病学的研究可分为描述性研究、分析性研究和干预性研究。

(一)描述性研究

目前绝大多数的职业伤害流行病学研究是描述性研究(descriptive study),其中最多的是利用现有的职业伤害资料进行整理和统计分析。全国的或行业的职业伤害资料可以揭示全国或某行业工作有关的伤害和死亡的种类、发生率和分布特征等,尤其是死亡资料提供的信息比较完整可靠,通过描述和比较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的分布特征,识别高危人群和行业,为进一步研究职业伤害的原因和危险因素提供线索。

此外,也有采用横断面调查的方法。用电话、函件或面访等方式获取某一段时间某一人群的职业伤害分布情况,如国外有人采用电话访问的形式进行调查,得到一定时间内的有关伤亡情况。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获得的个人信息比现成资料更全面,并且可根据研究者的目的和需要来设计调查内容。

(二)分析性研究

目前常用的分析性研究(analytic study)为病例-对照研究、回顾性队列研究和前瞻性队列研究。病例-对照是流行病研究的经典设计之一,常用于研究相对固定的暴露因素,不强调弄清事故发生瞬间的暴露情况,但是存在较大的回忆偏倚、错分偏倚,对照与病例的可比性不强等缺点。例如,美国学者对1992年7月至1995年3月间发生的叉式升降机和其他机动工业车辆的事故进行病例-对照研究,以171例职业伤害病人作为病例组,相应地以本厂工作的未发生职业伤害的工人为对照组,按1:3的比例匹配,计算各种危险因素的OR值。结果表明,走道上的障碍物可以增加事故的发生率,其OR值为1.89(1.22~2.86);而在交叉路口和阴暗的角落处增加照度则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率,其OR值为0.33(0.16~1.68)。有研究者曾用病例-对照研究发现孩子小于6岁的母亲、既往有外伤史者、肥胖工人发生职业伤害的危险度显著升高,而工龄长短及年龄的影响不大;有学者发现接受陌生的工作任务、使用不熟悉的生产工具、平均睡眠时间大于9小时都是职业伤害的可能危险因素。

日本学者对某县1973年4月7日至1993年4月1日期间的参加健康保险的17,344名建筑工人的死亡情况进行了回顾性队列研究,以该县的年龄别死亡率作为比较标准,计算了各种死因的标化死亡比(SMR)和比例死亡比(PMR)。结果表明,事故和损伤效应的SMR和PMR均显著性升高。有学者以5600名51~61岁的老年工人为前瞻性队列,并控制了职业、个体行业、搬举重物等混杂因素,研究职业伤害发生情况,结果表明,视力、听力较差和一般性残疾均增加了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率,各自的RR值分别为1.45(0.94~2.22)、1.35(0.95~1.93)和1.58(1.14~2.19)。有报道对3801名工人的职业伤害事故发生情况进行2年的前瞻性队列研究,在控制疲劳、睡眠、工作满意度、吸烟、受教育水平等可能混杂因素后,发现人机工效分值高的和体重指数高的工人比人机工效分值低的和体重指数低的工人发生职业伤害事故的危险性高4~6倍。

Maclure等设计了一种用于评价短暂暴露对急性发病事件影响的方法——病例-交叉设计(case-crossover design)。该方法与病例-对照研究密切相关,但以病人自身作为自己的对照。通过询问病人发生伤害前一段短暂时间内的暴露情况,同时与该病人未发病前同一短暂时间内的暴露情况相对比,可以确定引起伤害的危险因素。因为该方法以患者自身为对照,所以避免了病例与对照某些特征上的不一致(如年龄、性别、智力、遗传、社会经济因素等),而且该研究还可以减少样本量。尽管该设计仍存在报告偏倚,但可以避免在时间上相对稳定的混杂因素(如性别、年龄等)的影响。与传统的病例-对照设计相比,更适合于研究瞬时因素的病因学作用。这是因为在病例-交叉设计中,被研究对象本人可以作为病例和对照的来源(在这里,病例不再是单纯意义上患所研究疾病的个体,对照也不再是未患该研究疾病的个体),从而消除了个人之间的混杂因素,较好地克服了对照组选择偏倚。病例-交叉设计要求所研究的结果是突然发生的,且所研究的因素所存在的时间是短暂的。Sorock等应用此方法对职业性手外伤的有关危险因素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使用不安全设备或工具,操作方法失误,操作时分散注意力,工作任务进度紧等是手外伤发生的危险因素,而工作时戴手套则可以降低手外伤的发生率。

此外,还有学者将各种设计方法联合起来形成了杂交设计(hybrid designs),例如巢式病例对照设计(nested case-control design)、病例队列设计等。如可以在回顾性队列研究中进行巢式病例-对照研究(nested case-controlstudies),或在前瞻性队列研究中进行巢式病例-交叉研究。有学者应用巢式病例-交叉研究,对巴西某钢铁公司的致死性职业伤害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工作环境中高温、噪声、粉尘和烟尘、有毒气体和蒸汽、轮班、手工作业等是致死职业伤害的危险因素。

病例队列设计最大的优点是验证病因假设的能力较回顾性研究强,但是相对前瞻性队列研究它有花费人力、物力较少等优点,主要用于研究一定时间内相对固定的可疑危险因素,如某些人口统计学指标包括工种、工作经验、残疾、健康状况、体重、生理生化指标;工作内容包括轮班制、作息时间、工作任务频度和数量、工作负荷;环境因素包括采光、照明、温湿度、气温、粉尘、厂房大小、地面状况等。

分析性研究可以根据描述性研究所提供的线索,进一步确定危险因素。由于分析性研究采用对照的方法,相对于描述性研究而言对判定职业伤害的危险因素更具有说服力。

(三)干预性研究

职业伤害事故的干预性研究(intervention study)主要用于事故预防措施的效果评价,也可以用来验证病因假设。职业伤害干预研究可以分为工程学干预研究、行政管理干预研究、个人干预研究和综合干预研究。

1.工程学干预研究:主要针对物理环境,对象主要是与急性创伤性伤害和工作相关肌肉骨骼障碍相联系的工作环境(包括仪器、设备等),其主要对策是改良不良的设备和作业环境。

2.行政管理干预研究:集中于工作管理程序和政策,主要是由针对工作实践和政策的组织性策略组成。这种干预措施包括工人的参与管理,提高后勤服务,纠正劳动负荷,控制计件工资比率,以及制定相关法律和规定等。

3.个人干预研究:主要是对工人的上岗选择、教育和培训及个人防护措施的应用等。如工人的上岗选择计有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心理因素和工作经验等;教育和培训包括健康教育、安全教育、上岗前培训、个人行为培训等;个人防护措施的应用如评价安全带和安全眼镜等个人防护措施的应用等。

4.综合性干预研究:指前三种干预的不同结合。因为职业伤害是多因素的,故其干预研究也多为综合性干预,如工程干预还需要有效的培训措施和对象的行为改变与其相配合,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四、职业伤害的调查处理程序

职业伤害事故是人们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具有因果性、偶然性、突发性、再现性等特征,某些意外职业伤害事故本质上属随机现象。WHO把事故定义为预想不到的偶然事件的后果,并强调职业事故的多因素性质。

流行病学研究始于完整可靠的原始资料,事故的登记报告是基础。关于事故严重到何种程度才上报,目前还缺乏统一的要求和制度。职业性事故流行病学研究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性事故报告系统和报告信息

职业性事故流行病学研究的目的是预防事故的发生,因此职业伤害事故报告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表现出不同类型的事故和伤害的重要性;②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致伤害危险性提出警告;③存在的职业性伤害对工人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④有利于识别职业伤害事故的高危人群,并对潜在的灾难事故提出预告。

(二)特殊的事故报告

在调查过程中除一般的职业伤害事故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事故。

1. 死亡事故:死亡报告可以获得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资料,此资料的完整性和信息的全面性,对于死亡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是非常有价值的。对于死亡事故应收集下列资料:①人口统计资料;②职业分类资料;③伤亡原因与部位等资料。

2. 危险事件:通常指会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事件。积累此类信息资料,经过分析,可以得到许多危险事件导致职业伤害事故有价值的预兆性信息。

3. 预兆事故:事故的危险识别中,时间是最重要的因素,最好在事故发生之前识别出危险。收集全面可靠的预兆事故资料要讲究方法,可采用现场观察、与工人交谈及工人自我报告等方法,在轻微事故、预兆事故以及在危险识别的基础上预测出个体及群体更为严重的危险性。

(三)职业性事故流行病学研究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1.职业性事故流行病学研究的内容和步骤  

(1)根据事故调查的目的制定调查计划;

(2)收集有关事故的详细资料,包括事故涉及人员、有关设备和环境条件、管理制度,以及事故经过和后果定性、定量资料;

(3)取证、检验、验证和分析有关资料;

(4)对事故作深入比较分析,并进行流行病学评价,从事实中引出的结论、事故报告及事故的通报,有利于决策者及措施执行者接受经验教训;

(5)提出整改建议,并充分考虑其针对性和可行性。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制定实施的责任,监督落实情况,评价实施效果。为了获得更深入更全面的信息资料,提倡抽样研究。采用合乎统计学要求的抽样研究,可利用较少例数进行深入、全面的流行病学分析,从而可能获得更接近实际情况的正确结论。

2.可比性资料的重要性:为研究事故的分布,应在各企业之间,按不同职业、工种、岗位的分布,比较事故发生率。职业伤害的职业划分,应按统一的要求。

3.保证资料的准确性与有效性:职业伤害事故原始资料的可靠性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调查过程中应努力克服造成职业伤害事故原始资料不真实、缺乏可比性的诸多因素。

(四)职业性事故的统计指标

1.用于企业或地区(省、市)职业性事故的统计指标

(1)千人死亡率: 指一定时期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职业伤害死亡的人数。

千人死亡率=(职业伤害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

(2)千人重伤率:指一定时期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职业伤害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

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

2.用于行业或企业内部事故的统计指标

(1)百万工时伤害率:指一定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伤害人数(重、轻伤和死亡人数),亦称伤害频率。

百万工时伤害率(A)=(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6/百万

(2)伤害严重率:指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

伤害严重率(B)=(总损失工作人数/实际总工时)×106/百万

(3)伤害平均严重率:指每人次伤害,平均损失工作日。

伤害平均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

3.用于以吨或立方米产量为计量单位的行业、企业使用的统计指标

百万吨死亡率:指每生产100万吨产品死亡的工人数。

百万吨死亡率=[死亡人数/实际产量(吨)]×106/百万

4.用于职业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指标

经济损失:是指劳动生产过程发生伤亡事故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5.职业伤害事故经济损失评价指标

千人经济损失率=[全年因事故的经济损失(万元)/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1000‰

百万元产值经济损失率=[全年因事故的经济损失(万元)/企业全年总产值(万元)]×100%

第四节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事故预防对策

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突然性,尽管它是由于外界的影响对人造成的危害,是物和人相互作用的结果,但从主观上分析,又有其必然性。

一、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与事故预防对策

(一)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于同年11月1日实施。《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从立法的目的意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及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为政府和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提供了宏观的策略导向。《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①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③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④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各生产经营单位逐步形成了“企业负责,政府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职业安全工作体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企业负责的机制,内容包括:①行政责任,指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管理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相应行政责任,倡导“安全生产,人人有责”;②技术责任,指安全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实施与监督;③组织支持责任,指在安全人员配备、组织机构设置、经费预算等工作的落实到位。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共同的目标都是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和现代社会文明。我国入世后国外资金和出口市场将更多地向企业名声好,产品质量高,人员素质佳的企业投入和开放。为了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经营者应在思想上重视、理论上提高、行动上落实,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以国际通用的OHSAS18000“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体系(OSHMS)”为标准,产品质量要以ISO9000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依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则要以“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为基准,有效提升企业的生存地位和竞争能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把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职业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不同,原则上都是可以预防的,人们应树立“零事故”意识,立足于防患于未然。目前,我国正在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职业安全生产工作引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包括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评价和改进措施五大要素,如图-1所示。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中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原则和目标作了如下规定:①遵守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签署的关于职业安全健康内容的自愿计划、集体协议和其他要求;②防止发生与作业相关的工伤、疾病和事故性事件,保护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③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④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绩效。

 


图-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

(二)职业安全事故预防对策与措施

纵观各类事故案例的发生,职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为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事故发生时的人(如操作行为、心理状态等)、物(如设备、原料等)和环境(如气象条件、作业空间安排等)的状态常是直接原因;而间接原因则与技术、教育和管理状况密切相关。安全科学中也把引起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按“人、机、环境”分,这“人-机-环境”构成了安全管理的3个基本要素。带有“缺陷”的“人-机-环境”系统,是构成事故发生的潜在必然因素,系统开始动作后,当某两种“缺陷”一旦发生意外的耦合,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从宏观上看,通常把事故的预防对策,称为“五E干预”措施。

1.教育措施(educational intervention):目的在于通过说理教育及普及安全知识来影响人们的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制度的多样性,使生产人员的用工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一些脏、苦、累、险的行业中大量使用文化素质低、流动性大、专业技能低下的人员,因缺乏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自我保护意识,现场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减少伤亡事故的主要途径。人的安全行为主要来源于安全意识,安全意识主要基于个人所具有的安全知识、理念和价值观,即安全文化素质。要提高这种安全文化素质,就必须从操作人员的知识、技能、意识、观念、态度、品行、认知、伦理、修养等方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培训和培养,塑造企业安全化氛围。

工伤事故安全教育的主体应是职工,特别是新工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对特殊工种的工人,如从事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查等,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在采用新生产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或调换工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和新岗位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

2.经济措施(economic intervention):目的在于用经济鼓励手段或罚款影响人们的行为。如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制和浮动费率制。差别费率制对工伤风险大,工伤事故容易发生的用人单位多征收保险金;对风险小、工伤事故少的少征收。以保障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收付平衡,在经济上激励企业重视改进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促进对工伤事故的预防,从而降低工伤赔付成本。

3.强制措施(enforcement intervention):目的在于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来影响人们的行为。

安全法规是国家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调整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发展。现代化的大生产条件下,要使成千上万人按照统一意志共同协调工作而又不发生事故,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法规,限制人们不正确的行为。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立法工作。建国以来,我国在劳动保护立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巨大成就。如195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劳动保护的“三大规程”,即《工厂安全规程》、《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以法规形式,向厂矿企业提出有关劳动保护的系统和明确的法规规范。随后,又制订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办法、标准、通知等已多达300余种。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成为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大法。《劳动法》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提出:“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2001年10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该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002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提出了系统和具体的要求。这些法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逐步制度化、法制化。所以,强制措施是工伤事故预防控制“五E干预”的基础和依据。

4.工程措施(engineering intervention):目的在于通过工程干预措施影响媒介及物理环境对发生工伤事故的作用。在机械设备设计时,应对机械设备对人、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充分的预见和评估,运用人-机工程学原理在人机的结合面上进行最优化设计,以易于人体接受和适应的形式使人-机融为一体,减少人-机失误,使人和机械设备的相互作用达到最佳配合。技术上运用高新电子技术产品,提高机械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实施自动化、程序化操作。机械设备的操作自动化、程序化,可减少机械设备工作过程中人的直接介入,消除错误操作而引起的事故;保持有效和规范的作业行为,也是明显减少事故发生概率的途径,如对机械设备要有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测制度。新设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缺陷问题不易被人发现,因此,在使用新设备过程中要对其安全状况进行持续的监控,以便及早发现安全缺陷问题。

对于那些无法通过机械设备设计而达到自动化、程序化的环境,如必须暴露在外的传动带、齿轮、砂轮、电锯、飞轮等危险部分,应在周边安装有防护装置;起重设备、锻压设备等应安装有信号装置或警告系统等。通过这些附属的技术装置使“人-机-环境”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潜在的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5.紧急救护措施(emergency care and first aid): 也称“第一时间的紧急救护”, 指在工伤事故发生时,尽早进行就地及院前的紧急救护,是减少死亡和伤残的关键。如在工伤事故现场维持工伤者的生命征(如呼吸、心跳、血压等)对减少死亡是不言而喻的。

(三)、常见事故预防

1.常见事故:常见事故主要是指混合气体爆炸、粉尘爆炸、混合危险物爆炸、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气体分解爆炸、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混合气体爆炸是指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混合物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在点火源的作用下发生的爆炸。粉尘爆炸是指可燃固体的粉尘或可燃液体的雾状飞沫,分散在空气或助燃气体中,当达到某种浓度时,点燃火源发生的爆炸。氧化性物质和还原性物质相混合后可能马上发生爆炸或在外界能量的刺激下发生爆炸都属于混合危险物爆炸。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是指起爆药、炸药、火药等物质在制造、加工、储存、运输和使用中发生的爆炸事故。气体分解爆炸是单一组分的气体由于气体分子的分解所产生的热量而引起的爆炸。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是发生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人员伤亡、坍塌事故。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超出国家颁发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允许的偏差范围,一般需作返工或加固处理的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

2.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爆炸事故产生的原因:多数爆炸事故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法规,携带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将明火带入生产场所;在生产厂房内从事其他活动;爆破作业时信号不明;违章进入危险场所;在爆炸危险物品车间、仓库等附近试验产品;违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规定,违章运输或储存。

3.管理不当导致爆炸事故产生的原因:缺乏安全思想和法制观念,违章违法生产,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建立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按照设计要求生产、储存、运输爆炸物品,造成生产区、库区不分;缺乏安全检查监督制度或安全检查质量不高,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不认真落实事故的防范措施。

4.爆炸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建立合理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宣传和教育;做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如控制和消除火源,对爆炸危险物品的安全控制;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5.中毒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对有毒物质采取隔离、限制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增加执法力度。

6.建筑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建立安全管理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7.火灾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

(1)预防措施:在火灾发生前预先防止形成燃烧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措施。可以从源头上防止火灾的发生,充分体现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是火灾事故预防的重点。

(2)限制措施:火灾一旦发生,必须认真果断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限制措施,包括防止可燃物的堆积,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置防火墙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使火灾的蔓延速度减慢,损失范围减小。

(3)灭火措施:包括初期灭火和正规灭火。初期灭火可以将火扑灭在萌芽状态,正规灭火是指企业消防队或城市消防队的灭火活动。当火灾扩大到某种程度时,必须依靠这些消防力量进行灭火。

(4)疏散措施:疏散措施是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手段,根据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建筑物应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等,以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后能迅速撤到安全区域。

二、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理念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事故似乎远不如瘟疫可怕。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各类事故每天夺去近400条生命,比2003年上半年所暴发的SARS致死的总数还多。每天因事故受伤的人数超过500人,相当于SARS确诊病例的全部。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已出现明显的不适应一个企业,除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履行的各项制度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外,更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预防为主,加强过程控制,全面提升和建设安全文化,从根本上强化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需。

(一)安全文化的概念和特征

国际原子能机构(INSAG)提出安全文化的基本定义:安全文化是存在于组织和个人的素质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了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由于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可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一定义充分说明安全问题既是态度问题又是组织问题;既和组织有关又和个人有关。所有参与处理各种安全问题的组织和人员都应有正确的理解和正确的行动,这一定义同时又把安全文化与每个人的工作态度和思维习惯,以及组织内的工作作风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由此可以看出,安全文化的特征在于它是一种社会性的文化,其出发点与归宿是爱护自己、爱护他人,爱护人类共同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安全文化不是安全行为本身,而是用于构造安全行为和理解安全行为的知识体系。

(二)安全文化的内涵与企业文化的关系

安全文化的内涵反映在它的组成、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上。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由观念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所构成。安全文化表现形式分为两部分:一是机制由组织(或企业)的政策和安全管理的活动而确定;二是在此机制中工作且受益的个人的响应。企业文化是安全文化的基础,一个企业其他文化的形成,有利于安全文化的建立和建设发展;而安全文化又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从而在理念和实践上,把安全生产和企业经营统一起来,重视人力资源,激励员工斗志,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安全文化建设的必要性、作用和实现途径

随着企业向集团化、大型化和高度自动化方向发展,企业的运营对科技、管理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其蕴藏着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大。同时,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们对伤亡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反而越来越弱。安全成为企业生产和生存的前提,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但企业的产品要靠工艺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作为保障。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旨在使企业的每个员工,在正确的安全心态支配下,在安全化、人性化的人、机、环境系统中,高度自觉地按照安全准则,规范其行为,使其行为既能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又能确保各类生产作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的途径有:

(1)  树立正确的企业安全理念。

(2)  建立现代安全管理模式。

(3)  改善企业的安全形象。

(4)  进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

(四)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和系统结构

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和系统结构主要是按照企业要求,根据安全文化的内涵,结合企业的实际,构建自己的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和系统结构。

1.安全文化建设体系

(1)  观念文化:正确的安全观和意识流;科学的态度、理念和认识。

(2)  管理文化:严格的规章;明确的责任;规范的管理。

(3)  行为文化:遵章守纪,规范行为;技能培训,班组建设;文明活动,身心健康。

(4)  物态文化:本质安全,隐患整改;环境与气候;失误控制;警示信息,应急预案。

2.安全文化建设系统结构

(1)系统内部:厂区、岗位等区域的环境、管理、设施、技术;决策者、管理者、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员工等;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工程技术、知识行为。

(2)系统外部:政府官员、员工家属、公民等的知识、意识、观念、态度、行为、认知、理解。

(五)安全文化建设的模式和理念

1.安全文化建设模式

(1)安全教育建设:特种作业人员教育;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资质培训,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2)安全宣传建设:安全月活动,宣传画、板报、简报、资料,报纸、网络、电视安全专刊、专栏等。

(3)安全管理建设: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活动等。

(4)安全科技建设:技术攻关,隐患整改,应急预案,危害控制等。

(5)安全检查活动: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季度检查,体系评审等。

(6)安全日常活动:危险预知预控。青安岗,安委会会议,安全讲话,安全例会等。

2.安全文化建设理念设计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追求“零事故”安全目标。

(3)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

(4)树立“安全就是法律、安全就是政治、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市场”和“安全就是一切幸福源泉”的价值观。

(5)坚持“三不伤害”的安全行为准则;建立“三违可耻”安全道德规范;倡导“敬业爱岗,团结协作,尽责奉献”的献身精神。

(六)安全文化对事故预防的作用

安全文化的表现特征主要在于: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从先进国家安全文化教育的经验来看,安全文化的教育往往是从孩子抓起,贯穿孩子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安全文化素质被看作是国民素质的一个方面。但不得不承认我国全民的安全文化教育的普及比较薄弱,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媒体都开始加大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宣传,旨在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文化对事故预防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强人们的防范意识;二是可以消除人们在对待灾害事故的态度和观念上的陈规陋习,用现代安全文化去教育和影响人们,使人们树立正确的灾害事故观念;三是使人们在面临灾害和事故时,能用理智支配自己的行为,以便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四是有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具备现代社会行为准则所需要的安全素质。

三、职业安全事故预防策略

(一)三级预防

1.一级预防:其目标是通过减少能量传递或暴露机制来预防导致工伤发生的事件,即在工伤发生之前采取的措施,使工伤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如《安全生产法》属于一级预防。一级预防通过一下策略实现:

(1)全人群策略:通过对全民,包括各级政府官员、企业法人代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员工,甚至社会大众、学生等的安全培训教育,以提高全民的素质,包括意识、知识、技能、态度、观念等综合素质。

(2)高危人群策略:对职业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伤害预防教育、培训训练、督导强制等方式达到安全促进的效果。例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有效提高劳动者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处理事故、故障的应变能力。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确保安全生产。改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对企业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经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予以数额较大的罚款,使违法成本大大高于守法成本,从而杜绝经营者存在安全生产事故的侥幸心理。

(3)健康促进策略:20世纪80年代由澳大利亚学者提出的环境与健康的整合策略。比如,针对工作场所的工伤事故现象,就可以采取工作场所健康促进项目。即通过:①把工伤事故预防纳入企业政策;②由雇员和雇主共同讨论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③通过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加强工人的工伤事故预防能力;④通过投资改善不合理的生产环境;⑤明确雇主和雇员在职业工伤事故预防中的责任;⑥共同参与工伤事故预防活动等,使工作场所的工伤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2.二级预防:其目的是当工伤事故发生时,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及其严重程度,采取自救互救、院前医护、院内抢救和治疗,最大限度的降低工伤事故的死亡率和致残率。

3.三级预防:指工伤事故已经发生后,控制工伤事故的结果。其主要任务使工伤者恢复正常功能,早日康复和残疾人士得到良好的医治和照顾。

(二)用人单位负责制

我国工伤事故的预防控制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体制为:“用人单位负责,政府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用人单位负责是工伤事故预防策略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只有真正落实用人单位负责制,才能真正落实工伤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一般认为,用人单位负责制包括行政、技术和组织责任。行政责任指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为工伤事故预防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管理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相应行政责任,倡导“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技术责任指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即安全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组织责任系指在安全人员配备、组织机构设置、经费预算落实等方面需在组织上落实,实行“五同时”原则,即用人单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做到生产与安全的统一。

(三)健康促进

采用工作场所健康促进项目。如通过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加强工人的预防工伤事故能力;通过投资改善不合理的生产环境;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工伤事故预防中的责任和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讨论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等,使工作场所的工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四)安全技术对策

1.消除危险:要从系统中彻底排除某种危险因素,保证系统的安全性能,一般可通过改革工艺等手段来实现。

2.降低危险因素:采用这一对策虽然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水平,但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因素,只是在一定程上减轻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3.引导危险因素:把某些危险因素引导到作业环境以外,避免对作业人员和设备等造成危害。

4.隔离危险因素:将作业人员与系统中的某种危险因素隔离开,使作业人员不直接接触危险部分,从而避免或减轻危害。如戴安全帽、穿防护服、穿防护背心、戴防护手套等。

5.坚固防护:以安全为目的,提高设备、建(构)筑物、器具等的结构强度,以保证在规定之使用范围内有足够的安全性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留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6.薄弱环节:与坚固防护相反:这一对策是利用某些弱元件,在系统中人为地设置薄弱环节。当设备、设施的负荷超过额定限度,或系统中有爆炸、火灾等危险时,使危险因素的发展在薄弱环节被切断,从而保护系统的整体安全。

7.闭锁:以系统中的某种方式(机械、电气)保证某些元件强制发生相互制约,以达到安全目的。

8 取代操作:当系统中某种危险因素无法消除而又必须在这种条件下操作时,为保证人员的安全健康,可采用自动化手段代替操作人员直接接触危险因素。

9.距离防护:系统中危险或有害因素的作用往往与距离有关,有的因素随距离的增大而成倍减弱,利用这一性质可进行有效防护。

10.时间防护:缩短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因素的实际时间,从而达到防护的目的。

11.刺激感官:在某些特殊的地点、场合,利用声、光、色、形等信息、信号、标志、仪表刺激人的感官,提醒人们注意,保障安全生产。 

第五节 职业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

一、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特征

职业卫生突发性事件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由于职业有害因素在短时间内高强度(浓度)地作用于职业人群,而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甚至死亡事件。常见的有:设备泄露和爆炸导致的群体急性化学性中毒、大型生产事故、核电装置泄漏、煤矿瓦斯中毒、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可在较短时间内造成大量人员职业性损伤、中毒甚至死亡;职业卫生突发性事件也可酿成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危及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破坏,例如油气田井喷、化学危险品运输过程的泄漏事故等,造成严重社会后果。

职业卫生突发事件按其引起的原因和性质,又可分为化学性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物理性职业卫生突发事件、放射性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当然,如果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特别严重,或者上述几种同时存在,造成非常大量的人员伤亡,也可将其称为“灾害性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全球登记化学物总数超过2000万种;我国农药产量位居世界第二,2002年农药原粉生产量为75万吨,部分化工产品产量已居世界前列,同时每年还进口大量的化学品。在这些生产和进口的化学品中,存在有大量的危险化学品。由于管理滞后,到处都可能存在管理的真空地带,化学品泄漏和群发性中毒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在我国预防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任务更为艰巨。

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具有以下特征:

1.一般带有偶然性和突发性,甚至事先没有任何征兆,难以预测。但是,在事件的调查中,总可发现职业有害因素是事件的主要原因,而未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不善、防范意识薄弱、设备陈旧、防护措施缺失等是辅助原因,又称之为动因。

2.后果严重,波及范围广,受害人员多,病情严重或死亡率高,给处理和救治带来很多困难。例如1984年印度博帕尔事件,农药厂泄漏出来的异氰酸甲酯毒气在4小时内扩散到40km2的范围,波及11个居民区,受害者达52万人。

3.具有不同的时效性,包括即时性、延迟性和潜在再现性。三种性质的危害既可以独立产生,也可以同时存在。一般化学性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发生时三种时效的危害都有,物理性职业卫生突发事件主要表现为即时性危害,但放射性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却表现为延迟性危害,灾害性职业卫生突发事件不但三种时效的危害都有,而且更表现出危害滞后性的特点。例如,煤矿瓦斯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窒息、氯气大量泄漏导致现场大量工人发生化学性水肿是在事件发生时立即出现的,体现所谓即时性;在短时间内接受大剂量核辐射,其影响会延续数十年甚至上百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当时只有50余人在爆炸中死亡,而在其后的20年内有9000余人死于核辐射引起的疾病,还有人估计数字应在10万人。这就是典型的延时性。同样,在较短时间内高浓度吸入化学物一段时间(一、两周)后,相当数量工人发生中毒症状,也是所谓延时性;上世纪90年代广东省发生多起1,2-二氯乙烷中毒事件就是这种特性的典型;任何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只要其发生原因未消除,都有可能再次发生,即所谓潜在再现性。

4.事件的原因一般是明确的、可预防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是主因,各种促发(触发)因素是辅因。只要将职业性有害因素和动因消除或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就可以避免。

5.严重突发事件波及范围大,罹及人群广,可酿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2003年重庆开县12.13天然气井特大井喷事故,导致243人死亡,2142人因硫化氢中毒住院治疗。非作业人员由于没有特定的防护知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更容易受到伤害。过去的安全生产重点强调的是企业职工的安全问题。但是长期忽视的一个问题是,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上也是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一个职业安全的问题,但是职业安全已经越来越和公共安全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在居民密集区更是如此。

6.除了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部门外,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往往需要政府和社会上多部门和行业的通力合作,如生产部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等。因此,重大的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必须由政府统一指挥,统一调配,才能科学合理并及时妥善处置。

二、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职业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的基本原则

1.迅速采取保护人群免受侵害的措施,抢救和治疗病人及受侵害者,包括撤离现场、封存可疑危险物品,佩戴防护用具,进行化学和药物性保护等。现场处理人员的防护服可分为四种级别。A级:可对周围环境中的气体与液体提供最完善保护。它是一套完全封闭的、防化学品的服装,手套及靴子,以及一套隔绝式呼吸防护装置。B级:在有毒气体对皮肤危害不严重时,仅用于呼吸防护。与A级不同,它包括一套不封闭的、防溅洒的、抗化学品的服装,它可以对液体提供如A级一样的保护,但不是密封的。C级:它包括一种防溅洒的服装、配有面部完全被覆盖过滤式防护装置。D级:仅限于衣裤相连的工作服或其他工作服、靴子及手套。

2.控制职业卫生突发事件进一步蔓延,阻止危害进一步延伸。根据事件性质,迅速划出不同的控制分区和隔离带,明确设立红线、黄线、绿线隔离区,即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提出人群撤离和隔离控制标准。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要穿戴隔离服,隔离防护关键不在多,而在每个隔离区内,都要有相应的一层隔离防护服装,保证隔离防护到位。穿隔离服时要按要求穿戴,里外层顺序不乱,脱隔离服时也要按要求顺序脱,外面朝里,慢脱轻放。

3.迅速查清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原因、动因和危害。

(1)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大部分是由于化学性或物理性因素引起的,所以要及时查明事件性质是化学性、还是物理性原因;事件后果是化学性危害,还是物理性危害,或是二者兼有。

(2)查明事件发生来源是化学性还是物理性的污染源或危害源。

(3)查明事件扩展途径。如果事件是化学原性的,化学物质是如何进入人体的,是通过空气、皮肤,还是通过食物、饮水。进入体内的剂量有多大。如果事件是物理性的,对人体作用的方式是什么?作用的剂量是多少?

(4)判定危害程度,估计持续时间。分出受累人群和高危人群,进行留验、医学观察和监测。

(5)消除原因,控制动因。提出消除事件原因、动因和切断传播环节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预防同类事件再次发生。提出同类职业卫生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策略,包括制度预防、设施预防、原材料替代预防、预测预防、化学预防、安全和健康教育等。

(二)职业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步骤

1.初步调查,提出问题 

(1)迅速进入现场,尽快确定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确定调查处理的方向;

(2)开展调查和检查,迅速掌握受累人群和发病、伤害人数;

(3)果断采取措施,保证受累人群脱离伤害区,并设立警戒防护,控制伤害源;

(4)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症、对因治疗病人,并有效隔离危害源;

(5)了解卫生防病资源损失情况。

2.调查采样,确定原因

 (1)开展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事件原因和危险因素;

(2)根据流行病学危险因素调查线索,进行现场检测,并采集环境样品和病人生物样本;

(3)及时进行理化、生物或其他类型有害因素的实验室检验分析和分离鉴定。

3.控制处理 

(1)根据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性质,设立不同功能的卫生防护分区,包括保护区、隔离区、污染区、缓冲区、净化区等;

(2)对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现场处理,包括清除能产生污染伤害的垃圾物品、污染源,中和有毒有害物质,屏蔽物理创伤源;

(3)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改善个人防护知识,提高群众自身保护能力。

三、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

“危机”原意表示严重危险的关头,引申为由意外事件引起的危险和紧急状态。危机是一种能够带来高度不稳定性和高度威胁性的、特殊的、不可预测的、非常规突发事件。危机对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形成严重威胁,在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迅速、关键性的决策。具体讲,危机是国际、国家全局或者国家局部地区出现严重天灾、大规模混乱、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武装冲突、战争等。工作生产秩序,以至于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遭受直接威胁。很明显,职业卫生突发事件作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一类,具备危机的特征,但一般局限于局部地区。

(一)危机的特点、分类和生命周期 

危机的成因不同,发展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可以表现为各种类型和形式,但其特点较为一致,可表现如下:

1.高度不确定性,即事件发生是非预期的,发生的时间、范围和强度不可完全预测。

2.事件演变迅速,往往在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前对工作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已造成损害。

3.有强烈的危害性,解决越不及时、越不果断,危害就越深,损失就越大,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就越恶劣,后果也就越严重。

4.处于一个急速变化的环境中,往往信息不全,渠道不畅,小道消息盛行,社会影响差。

5.一般有层次性,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危机严重程度不同,二是指危机可分为不同发展阶段。

危机有多种表现形式,通常我们根据基本动因和形式进行分类。在排除了政治因素后,我们从基本动因上可以将危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类的,为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台风、干旱和火山爆发等;另一类是人为因素引起的或事故性突发事件,如放射物质泄漏、职业中毒事故卫生资格考试网等职业卫生或环境卫生突发事件。

从危机表现形式方面,可以将与职业卫生突发事件有关的危机分为以下2类:

1.点式危机:危机事件出现是暂时的、独立的、造成的影响比较有限,往往是局部危机,也可能是大危机到来的先兆。

2.线性危机:由点式危机衍生的影响而造成的,沿着事物发展方向先后出现的一系列危机的连锁线,如没有及时阻断事物发展势头会造成大的灾难。线性危机根本原因在于事物之间的紧密联系。

有关危机的发展周期,目前存在数种模型,包括三阶段模型、四阶段模型和五阶段模型。运用较广的为四阶段模型 :第一阶段是征兆期(prodromal period),有线索显示有潜在的危机可能发生;第二阶段是发作期(breakout),具有伤害性的事件发生并引发危机;第三阶段是延续期(chronic period),危机的影响持续,同时也是努力清除危机的过程;第四阶段是控制期(resolution)。有一些迹象清晰地显示出危机不再具有威胁性和破坏性,危机事件已经完全解决。以上对危机阶段划分的模型为我们提供了相对完整、清晰的危机分析框架。利用上述危机理论可以判断职业卫生危机的发展阶段,分析不同阶段的危机特征,提出不同阶段的处理危机策略。应该根据不同阶段的特征采取相应的危机管理策略和措施,准确地估计危机形势,尽可能把危机事态控制在某一特定的阶段,以免进一步恶化。

(二)危机管理的特点及管理方法

“危机管理”这一术语最早正式出现于1986年。危机管理是通过危机预警、危机防范、危机处理,以实现避免、减少危机所产生的危害和损失。危机管理的内涵表明危机管理有其独特的规律、程序和方法。危机管理的实质关系到非程序化决策问题。危机之所以成为危机是由于反应时间有限,必须马上做出决策,信息不可靠或不完备,应对危机所需的人力和物力可能超过实际储备等原因。因此,有必要了解危机管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以及避免、驾驭、化解危机的技能,进而通过有效的危机预警、防范和处理,减少危机的冲击和损失。危机管理者在处理危机过程中应该思考的3个关键问题是:○1如何争取更多的时间;○2如何获得更多的信息;○3如何降低资源(人力资源、生产资源、生活资源、医疗服务资源等)损失和消耗。

危机事件演变迅速,无论是产生的原因、事态发展的结果,还是事件变化的影响因素都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危机管理者往往面对各种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准确或是信息报告和反馈不及时等情况。因此,在整个危机事件的发生过程中都充满了风险性、震撼性、爆炸性的特征。危机管理包括对危机事前、事中、事后所有方面的管理。传统的危机管理着重强调对危机反应的管理,而不重视危机的前因后果。任何类型的危机管理,无论是偶然事故、紧急事故和灾难事故管理,还是事故后复原或事态继续管理,都是危机管理。大多数危机管理的思想是,通过寻找危机根源、本质及表现形式,并分析它们所造成的冲击,有效地降低风险和缓冲损害,以更好地处理并化解危机。简而言之,有效的危机管理需做到如下几方面:转移或缩减危机的来源、范围和影响;提高危机初始管理的地位;改进危机冲击的反应管理;完善修复管理,以迅速有效地减轻危机造成的损害。

危机管理一般分为三阶段:危机预警和危机管理准备阶段,管理危机阶段,以及危机管理后阶段。危机预防是一种超前管理,其目标是在危机形成之前遏制、消除其暴发诱因,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危机预防不仅需要制度保障,也需要发挥检测和预警机制的正常功能,预先消除致使危机发生、发展的可能性和现实性诱因。在危机管理过程中,信息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及时收集、传递和共享信息,能够缓解危机,降低危机的损害。危机管理准备包括战略准备和战术准备,战术准备处于核心位置。危机管理准备的着重点应是制定各种应急计划,计划核心在于预先模拟危机的类型,制定相应的预案,预先决定做什么、如何做和谁来做。战略准备确定危机管理的目标、应对危机的策略、有组织行为的基本政策,解决和干预危机的规则、解决问题的程序和方法等;战术准备则包括探讨危机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和应对危机的各种可能性回应方案,并从中选择合适的方案;根据各种方案,做出相应的物质准备,并组织相关预演。

危机一旦暴发,根据分级预警体系,决策者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做出战略决策,适时启动相应范围的危机管理体系,并立即建立危机处理领导组织,制订非常法案,赋予特定部门处置特殊问题的法律依据,以确保危机管理的及时有效;建立充分的信息来源渠道,准确掌握事态动向,以确保做出准确而切实的战略决策;根据战略、战术决策,完善危机管理应急机制,派遣危机处理人员,派送危机处理设备和物资,果断处理危机事态;建立常规性的信息通报制度,将危机的真实情况尽快地、主动地、尽可能准确地公布给公众,危机善后应具体体现在危机管理的每一个阶段,其核心目标是恢复和重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危机管理体制。

四、防范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一般方法与策略

(一)警示

首先要采取正确的警示措施,包括发警报、警示牌和宣传材料等。要提高国家医学考试网公众对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意识,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强化宣教有正面和负面两种形式,前者通过权威人物的正面训导分析形势,后者通过展示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痛苦,通过语言、文字、图片、录像等描述事件的情景,展示人财物的损失和事件受害者感受的痛苦。宣传教育既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有淡化倾向时再次进行,正面与负面交替进行。教育的策略,着重提高各级管理者的防范意识,要开展应用性和普及性岗位培训,通过专刊、专报、影视资料等信息反馈途径,加大警示教育与媒体宣传、监督的力度。

(二)成立相关的应对机构

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管理既属政府的公共服务行为,又属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和监督行为。横向涉及其他公共管理机构部门,纵向涉及上下级政府间、上下级卫生监督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协同。必须有发挥协调作用的专门核心决策机构。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应担负的职责:信息收集;编制战略规划并纳入公共管理机构、卫生监督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日程;判断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并评估其危害和风险;采取防范措施;监督和管理突发事件处理日程的实施;进行突发事件管理的教育和训练;突发事件发生时协调各级公共管理机构和各部门的行动。建立突发事件决策机构和决策制定协调核心机制,强化决策智囊机构,提高地方政府和卫生、安全管理部门的决策能力。智囊机构或专家库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尤其是职业卫生专家、安全专家、临床医师按照一定目标和方式组成,专门研究预防和处理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给决策机构提供决策依据、事件处理和危机管理办法。

(三)健全有效的应对机制

1.健全法律机制: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如:事件报告、处理控制、社会组织和公众责任、社会资源征用、国家立法等。

2.日常防范机制:包括工作岗位设置,人员选择,主副团队、资金、人力、物资的储备,畅通信息网络,虚拟办公,异地沟通,宣传教育等。

3.群防机制:突发事件+脆弱环节=灾害,潜在危险+脆弱性能力=灾害风险。强调参与主体的多元性,最大可能吸纳企业各个部门和层次的员工甚至各种社会力量,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应对,使企业组织和公众的作用得到充分重视。

4.预警机制:指在某个特定条件下对将要发生的事件或已发生重大事件给出提示信息。管理者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相关处理。预警系统包括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和预控。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和事件表象(例如有害化学物浓度增高、机械或管道少量泄漏、核电厂车间内核辐射强度增强等)进行监测,收集有关信息,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变化的第一手材料。预测预报指对信息的鉴别分类和分析,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做出估计,必要时发出警报。预控指针对引发突发事件的可能因素采取应对措施并制定各种预案,以有效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或减少其损失。

5.信息机制:信息是影响突发事件管理成败的关键因素,要在法律范围内加强信息沟通和发布,使信息真实、畅通、及时,不仅及时汇报给上级,以利于管理部门决策;还要及时向职工和群众发布信息,以起到安定人心、凝聚人心、消除谣言、团结职工和各方面力量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

6.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心理恐慌的危害往往比灾难本身更大,不利于规避风险,轻则引起社会波动,重则导致社会骚乱。应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不能采取高压政策,恐慌心理是压不住的,越压越恐慌。要请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心理治疗人员介入。

(四)制定相应的预案

在有可能发生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企业,在平时就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制定预案的意义在于,减少决策时间和决策压力。制定时必须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所考虑,对深层次问题有所认识,比较和把握各种情况下的主要矛盾。减轻心理紧张感。有了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就不会感到惊讶和无能力处理。合理配置反应恢复所需资源,减少对资源的破坏,使资源在需要时尽快投入使用。使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恢复行为更加科学合理。有助于分清主要与次要问题,明确分工,使所需资源能够最佳配置和以最佳方式获得。

制定管理预案可减少突发事件管理中的不合理行为和缺乏全局观念的行为。

应急预案的内容:

1.确定问题及等级。

2.确定目标、任务:包括总目标、细分目标及其领域、关键目标及领域、可供选择的多种目标方案、选择与确定目标,规定要达到的效果。

3.方案执行规划:制定实现目标的一系列行动及纪律和法令以确保目标的实施。行动包括明确参与目标(任务分配)、职责、性质与范围,明确执行计划的具体方法或方法体系。

4.建立应急预算:明确该等级事件处理工作内容及人员分配与调动,事件处理特别是现场可动用物资装备,每一项行动所需时间及完成目标所需时间总量,重建所需资金。应建立在深入分析和谨慎评估未来一个时期可能的突发性支出的基础上。应急预算属滚动预算,每年应编制滚动修改,是偏重于可能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特殊安排。

职业卫生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还是一个新的领域,开展得研究也很少,我们的认识也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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